[安保部] 关于印发《2013年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建发〔2013292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集团、总公司,各管房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国务院安委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先后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落实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市情况及建筑行业特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2013年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618
  

  附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对安全生产做出的重要指示,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实际,在全市集中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压减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本次大检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杨斌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王钢、冯可梁副主任担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督察组负责具体指导和监督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其中,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的督察,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管理检查执法大队负责房屋安全使用方面的督察。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设立相应的督查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辖区内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大检查范围覆盖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和房屋安全使用领域,包括建设、施工、监理以及其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单位和相关既有建筑责任单位。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安全费用落实情况等,重点监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二)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状况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包括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使用管理的情况,宿舍区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宿舍建筑安全状况等。

  (三)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各责任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对重大风险源工程、第三方监测机构做出安全预警的标段、以往事故多发环节等重点对象的安全管理情况。

  (四)深基坑、高大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制、专家论证情况以及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相关单位日常巡查和检测、监测工作情况等。

  (五)结合气候特点,确定阶段性检查重点。汛期着重检查防汛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等涉及防汛安全的内容;冬季重点检查消防设施配备、施工现场用火管理等涉及消防安全的内容。

  (六)普通地下室登记备案情况,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义务履行情况。

  (七)《2013年度重点建设工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的实施情况,以及打非治违、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地下空间综合整治、特种作业双打等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

  四、工作安排

  此次检查从6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份)。

  各集团、总公司,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以及各相关单位应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启动。6月底前,各单位应确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备查。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9月)。

  各有关单位全面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深入细致的隐患排查活动。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一销项。对在施工程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的,整改后应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9月底前,各单位应形成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备查。

  市、区(县)住房建设行政执法机构结合日常监督执法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督查抽查行动,督促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督查总结阶段(10月至12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督察组根据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检查报告,对各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抽查,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整改,从严从重处罚,并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12月底前,形成督察报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建筑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把大检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停产停业整改;涉及违法的,执法机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橱窗、标语等,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提高思想认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形成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

  (四)认真分析,总结提高。各单位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使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保障安全生产。

创建时间:2013-06-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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